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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不断 出台条例规范餐饮“扯皮”
www.110.com 2010-07-16 16:18

  核心内容:重庆市一年数千起餐饮消费纠纷,没有明确的部门来裁决此类纠纷。建议制订餐饮消费纠纷裁决行政条例,由专门的部门来调查裁决这类纠纷。

  重庆晚报讯 (两会特别报道组) 市民吃饭,最怕吃出问题;而餐馆开门营业,最怕和消费者“扯皮”。市人大代表严琦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建议,制订《餐饮消费纠纷裁决行政条例》。

  一年餐饮纠纷5000多起

  严琦称,去年一年时间,据统计,发生的餐饮消费纠纷达5000多起。

  严举例,比如消费者用餐中发现了偷油婆、苍蝇、头发等。“这其中到底是餐馆的责任,还是部分人恶意为之,这很难鉴定。”

  这导致的一个后果是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长期“扯皮”。最后是协商解决了事。严琦称,如果这是部分人恶意为之,想吃“跑堂”,就损害了商家利益,助长了不正之风;如果是餐饮商家的责任,而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出台条例规范餐饮“扯皮”

  对此,严琦建议,尽快出台《餐饮消费纠纷裁决行政条例》,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明确责任、赔偿标准,明确解决此问题的主管部门。

  严琦举例,比如在用餐中吃到头发,由明确的主管部门调查责任在谁,如果责任在餐饮企业,并且造成了伤害,究竟怎么赔?这些都应该写进条例。

  再比如,消费者在用餐中喝啤酒,喝出了异物,这个责任究竟由餐饮企业负责,还是由啤酒生产厂家负责;如果赔偿,是由店家先垫付,再向生产厂家追讨,还是消费者直接向啤酒生产厂家索赔。这些都应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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