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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6)
www.110.com 2010-07-05 16:50

  例8:某房地产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处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租,租金为20万元/年,该房屋的原值为1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房产税20× 12%=2.4万元,营业税20×5%=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10%=0.1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公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0- 2.4-1-0.1=16.5万元。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该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变成自己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且将该分支机构承包给某商贸企业,承包费为20万元/年。由于该房屋没有进行出租,不能按照租金计算房产税,应该按照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应纳房产税100×(1-30%)×1.2%=0.84万元。该房地产公司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0-0.84=19.16万元。该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9.16- 16.5=2.66万元。

  八、通过增加扣除项目进行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例9: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 200??800=25%.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00-60-50-5=85万元。

  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 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1000=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公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200-1000-60-6=134万元。该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134-85=49万元。

  九、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创造条件,通过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十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上述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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