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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7)
www.110.com 2010-07-05 16:50

  例10:某商贸公司需要购置一栋房屋,由某房地产公司承建。该房地产公司预计建成该房屋的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600 万元。土地增值率为400??600=66.7%.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400??40%-600??5%=130万元;营业税1000??5%=50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商贸公司需要支付1000万元费用,该房地产公司利润为1000-600- 130-50-5=215万元。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该商贸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房地产公司出地,商贸公司出资900万元,建成以后商贸公司分得95%的房屋,房地产公司分得5%的房屋作为办公之用(以后可以出租给商贸公司)。该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成本为600万元。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900-600=300万元。该商贸公司出资900万元,获得95%的房屋,可以花费50万元承租该5%的房产50年。需要缴纳房产税1??12% ??50=6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5.5%??50=2.7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该商贸公司降低50万元费用,该房地产公司减轻税收负担300-215-6 -2.75=76.25万元。

  十、开发多处房地产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分别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收是不同的,这就为企业选择核算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讲,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是也存在分别核算更有利的情况,具体如何核算,需要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比较。

  例11:某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两处位于城区的房地产,第一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为1000万元。如果企业选择分别核算,第一处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150%,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000??5.5%=55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 50%,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500??30%=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500??5.5%=83.55万元。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不考虑其他税费) 1000+1500-400-1000-240-55-150-83.55=571.45万元。

  如若合并核算,两处房地产的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 1100??1400=78.5%.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2500??5.5%=137.5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892.5万元。该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892.5-571.45= 32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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