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法律 > 网络版权 >
【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破内容瓶颈
www.110.com 2010-08-02 10:44

  随着国内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国内彩电企业与其合作,共同建设第三方内容平台的序幕随之拉开。

  4月20日,华数集团发布了融合3屏(电视屏、电脑屏和手机屏)的跨屏内容系列产品。有了该视频格式后,电视可以通信,手机可以看电影,互联网可以看直播,影视可以跨终端传送,照片可以跨屏幕互传等应用不再是梦想。就在当天,TCL与华数达成战略合作,率先为用户提供内容服务保障。目前,杭州华数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数字节目内容库,储备了数百万小时的精彩视频内容,拥有海量的正版视频内容。

  此次合作,也使得TCL突破了互联网电视中最大的发展瓶颈——内容。借此东风,TCL的“家庭互联网战略”正欲开创互联网视听新时代。不过面对互联网电视这块诱人的大蛋糕,怎么分却是困扰产业链上下的又一个难题。

  全媒体跨平台

  杭州华数3月底已正式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这是继央视国际之后广电总局颁发的又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也是华数继IPTV牌照、手机电视牌照之后获得的第三个重要业务资质,而互联网牌照的获得使得华数具备了在数字电视网、通信网和互联网上开展跨网跨屏融合新业务的资质条件。

  有分析人士指出,华数的“全媒体”理念实现了数字电视广播与交互融合的全媒体互动电视新业态、数字电视与互联网融合的互联网电视新业态、数字电视与通信网融合的手机电视新业态以及其它多种跨网跨屏融合的新业态模式。

  与此同时,国内彩电厂家也拉开了全面转型的序幕。康佳集团总裁陈跃华表示,在互联网成为电视标配的趋势下,通过构建一套“全开放式平台技术”,实现企业在高度同质化和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创造一个多方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同时,和康佳同城的TCL集团也宣布启动“家庭互联网战略”升级计划,发布了第二代mitv互联网电视,以内容为基础,搭建一个兼容性的平台模式。

  作为最早推出互联网电视的企业,TCL的互联网电视不仅拥有在线观看和影视下载等丰富功能,其“视窗化”的第二代mitv互联网电视操作系统将人机互动、操作界面等多项彩电技术提升至新的水准。而此前与CNTV的非内容方面的战略合作,亦可以被看成是互联网电视应用的一个崭新尝试。

  国内彩电企业如TCL、长虹、海信、创维和康佳等也都推出大量此类产品,甚至纷纷宣布停产部分乃至全部非互联网电视产品,如今互联网电视俨然成为商场中的一道亮丽风景。本刊记者在国美、苏宁等连锁家电商场看到,彩电品牌尤其是国产品牌均推出了从37英寸至50英寸不等规格的互联网电视机。

  但这些品牌的互联网电视目前仍未有统一的产品标准。“不少厂商都推出了能够网络视频聊天的电视,但采用的芯片、操作系统、应用平台都不同,无法实现不同品牌之间的互联互通。这就需要一个统一的产业标准。”TCL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梁铁航称。

  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彩电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以产品技术竞争为筹码,而是逐渐演变为依赖内容、软件、芯片等多元素的综合平台竞争。

  内容瓶颈已突破

  互联网电视能否获得市场认可,在于它能否提供丰富的网络内容资源。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价格普遍比同规格的普通液晶电视要贵出20%左右,通过一次性的附加费用,消费者可以收看到厂商推送的节目。但不同品牌在内容提供方面侧重点不同,有主打网络影视的,也有主打科技和生活服务的。

  在某彩电品牌专柜,为展示互联网电视的强大功能和内容,销售人员为《IT时代周刊》作了专门演示。打开电视后,进入网络程序,电视画面立马出现娱乐、教育、网络电影等模块,用遥控器选择其中一项,很快便出现了相应的画面内容,画面非常清晰,浏览过程也很流畅,没有卡壳的现象。

  而在日前,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发放的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成了香饽饽,除了TCL与CNTV和华数达成合作外,海信等企业在与上海文广进行接触,康佳、长虹等企业也正洽谈过程中。

  梁铁航表示,新的牌照许可已经发出,但相关细则还没有公布,“相比之下,我们更关心细则的具体内容”。在他看来,电视机制造商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是相关政策规则需要完善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电视推广之初,彩电企业纷纷与拥有高速下载技术的迅雷、PPS以及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建立合作,创维推出的酷酷聊天电视,建设酷开网,长虹投资建设乐教网,海信与迅雷、开心网合作,这些视频内容对电视节目形成了一定冲击,新颖的主动收看形式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眼球。

  然而,这些最先切入市场的内容提供商却在牌照发放的压力下面临“无证经营”的尴尬。它们投巨资所打造的自建平台都需要关闭,只有切换到现有牌照运营商的系统平台上才能继续运营。但目前的网络电视台普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这让互联网电视的网络内容显得捉襟见肘,与原本消费者心目中迅雷、土豆等互联网多元情结有很大落差,这将大大降低互联网电视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目前,部分互联网企业正在通过积极与获得牌照的“国字号”企业建立内容等方面的合作,或者与其中之一成立合资公司合作运营牌照,实现“曲线救国”策略,弥补前期在互联网电视产业方面的投入。

  尽管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内容合法化的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商业模式问题亟需明晰。

  商业模式待探讨

  眼下,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模式比较简单,即CNTV、华数、上海文广等获得牌照的节目集成商将节目打包集成后,按照年度合作协议卖给彩电企业。彩电企业将内容放在平台上,在销售互联网电视时捆绑赠送给消费者,这些节目通过宽带网络接入到消费者家中,并且可以通过在线升级来更新。但是,三家内容提供商向彩电企业开出的账单并不便宜(动辄上千万元),那么,彩电企业增加的这部分投入最终由谁来“埋单”?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表示,在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上,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如果一直不向消费者收费,企业可能无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在互联网电视内容上的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励怡青在谈及与TCL的合作时也表示,目前双方还没有确定最终合作模式。

  而据了解,清华同方与CNTV的合作中,暂且是由CNTV方面负责运营,除了广告收入之外,还将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付费点播等,清华同方电视将获得部分再分配所得。不过,有多少消费者会为这些服务付费仍旧存疑,因为此前电视厂商在推介互联网电视时更多的是在打“免费”牌。

  互联网电视作为“三网融合”趋势下的新兴产品,其背后的商业模式仍未成型,如TCL等终端电视厂商与上游内容提供商必然要经过艰苦的谈判,才能最终确定合作方式。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双方需要谈的东西很多,如影视内容是否收费、如何收费及广告投放、是否推出收费游戏都在讨论之列。一方拥有占据家庭娱乐中心的电视终端,一方拥有合法内容资源,双方的谈判结果将决定谁会占据主动和赢取利益最大化。

  在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初期,这种收费模式看似较为合理。但在长远来看,这种一次性的附加收费显然不足以支持电视厂商自建内容平台或是与有牌照的内容商合作所需的费用。因此,业内观点认为,目前互联网电视厂商、内容商以及运营部门等需要坐下来商讨一个可持续的收费模式,通过一个完善的、成熟的收费模式实现硬件领域与内容领域的双赢。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