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法律 > 网络法律动态 >
平板电视内容丰富多样,互联网电视更受欢迎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分别向CNTV、上海文广、浙江华数颁发了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将预示着互联网电视内容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互联网电视内容也更加丰富,更受大众消费者的欢迎。

  据了解,随着国家广电总局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的颁发,目前已有TCL、清华同方、创维、康佳等多家知名彩电厂商分别于与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CNTV、上海文广、浙江华数展开合作,以获取内容上的支持。

  在内容丰富性方面得到保障的同时,今年国产四大厂家均推出互联网电视,都具备了十足的网络特征,尤其在操作界面(UI)上,都采取了与电脑类似的桌面菜单式操作界面。例如,TCL的mitv互联网电视,在UI界面上就有“影视下载”、“在线观看”、“远程教育”、“在线卡拉OK”、“游戏下载”、“资讯快报”等众多精彩功能。

  与此同时,康佳、海信在互联网功能方面还推出了在线聊天、在线视频、网上购物、网上银行、论坛等多项功能,基本上汇聚了电脑上大部分所操作的功能,这也进一步加速了平板电视更加智能化的应用。

  业内众多分析师预测,在互联网电视发展速度如此之外的形势下,到2010年年底,互联网电视的销售量比重将超过35%,预计全年互联网电视销量超过770万台,约占整体液晶电视市场的四分之一。

  得益于互联网电视的丰富多样的内容,截止到今年5月上旬,互联网电视占整体平板电视的零售量比重已升至12.7%。由于互联网电视属新一代创新性产品,产品附加值高,终端溢价能力强,经过厂商的力推和消费者的进一步认识,将更加受大众欢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