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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盘点】2009网络彰显四种力量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网络盘点】2009网络彰显四种力量

  在即将过去的2009年,网络爆发出的强大舆论力量令我们由衷敬畏。

  假如没有网络,“躲猫猫”、“70码”的谎言可能仍在散布,“临时性强奸”、“钓鱼执法”的真相可能被继续掩盖;

  假如没有网络,抽“天价烟”的房管局长、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的规划局长可能仍旧身居高位、春风得意;

  假如没有网络……

  有网友感叹:“请允许我感性地喟叹一声:互联网真好!它像一缕阳光,只要晒到的地方便长不了毒霉。”诚哉斯言!

  致敬,互联网!致敬,3.38亿中国网民!

  真相,在网络舆论的拷问中浮出水面

  网络标签:“躲猫猫”

  事件:2月12日,因涉嫌盗伐林木被羁押于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的李荞明意外死亡,死因为“重度颅脑损伤”。当地警方随后通报称,其受伤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玩“躲猫猫”撞在墙上所致。

  警方的解释引发了网络舆论的强烈质疑。当日的网络跟帖就超过3.5万条,至2月22日下午,相关网页已多达70余万个。一时间,“躲猫猫”成为2009年第一网络名词。

  结果:2月27日,检察机关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李荞明系被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

  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张厚华、张涛、普华永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日,昆明市嵩明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晋宁县看守所原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网络标签:“70码”

  事件:5月7日晚8时许,“富家子弟”胡斌驾驶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街头与朋友“飙车”,将正在穿过斑马线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

  次日,杭州市公安局通报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速“约每小时70码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5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巨大,引起网民强烈质疑。“70码”随后成为最热的网络新名词。

  结果: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时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且肇事车辆多处经过非法改装。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承认当初“70码”的说法“不妥当,不严谨”,代表公安机关向社会道歉。

  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网络标签:“临时性强奸”

  事件:6月10日晚,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派出所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陈某不胜酒力,待晚饭结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邱某与蔡某趁陈某醉酒无意识、无反抗能力,在宾馆内先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10月19日,湖州南浔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称:“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人各入狱三年。

  结果:10月30日,一位网友在天涯社区等BBS上传了一篇题为《“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的帖子,对该判决提出质疑。一时“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在网上引起热议,网民纷纷猜测这一既无法律来源又无条款依据的新名词,是为了给两名协警脱罪而特意编织的说法。

  11月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案“原判确有错误,量刑畸轻,应予纠正”,要求湖州中院对该案提起再审。目前,该案已进入再审阶段。

  网络标签:“钓鱼执法”

  事件:10月14日,刚到上海上班几天的18岁青年孙中界路遇一年轻人强行拦车,请求帮助,孙中界“一时好心”搭载了他。但车才没走多远便进入执法部门的“伏击圈”,“乘客”扔下10元钱强踩刹车。孙中界被认定为“非法营运”,遭遇扣车加上巨额罚款。孙中界激愤之下,用菜刀剁掉自己左手小指以证清白。10月16日,媒体报道孙中界的遭遇,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这一结论引发网络舆论的激烈批评。

  结果:重压之下,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再次重启调查。10月25日,调查结果公布,确认孙中界遭遇“钓鱼执法”。

  12月7日,上海市监察局分别对浦东新区副区长陆月星和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福康作出行政警告处分。

  丑行,在网络舆论的监督下无处遁形

  网络标签:“天价烟”

  事件:去年12月10日,身为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因发表为房地产商“托市”的言论,遭到网民炮轰。随后,有网友发出图文互动的帖子,证实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香烟,戴价值十几万元的名表。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结果:在网民的不懈追踪和媒体的持续关注下,今年3月20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宣布,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给予周久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月1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久耕受贿10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网络标签:“有身份的人”

  事件:10月6日上午11点30分,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内,一位5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在伸手触摸1000年前的西夏壁画时,被一名年仅19岁的女讲解员制止。该妇女顿时大怒,拂袖而去。不料顷刻即回,在两名壮汉的簇拥下,径直走向那位讲解员,重重打了她两记耳光,同时伴随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事后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这位妇女的丈夫出语雷人:“这里不就是一个景点吗?不就是一个小服务员吗?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几分钟的一个小事,你们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后经查证,事件当事人分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21团副团长陈伟及其夫人———221团医院党支部书记于富琴。

  结果:网络上汹涌的舆论很快得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调回应。仅仅一周之后,兵团农十二师党委就作出处理决定,“最牛团长夫妇”双双被免职,成了“没身份的人”。

  网络标签:“替谁说话”

  事件:今年6月,河南省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开发商建起了12幢连体别墅和两幢楼中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就此事对郑州市规划局进行采访时,该局副局长逯军居然这样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此事经过网络媒体报道后,“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成为2009年官员“雷语”之首。

  结果: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6月2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逯军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

  网络标签:“要跳楼,上五楼”

  事件:11月5日,66岁的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镇下二道河子村村民王秀珍,到镇政府要求解决拆迁补偿问题。该镇党委书记史国忠以要开会没时间、不熟悉情况为由,让王秀珍“别找我,反映也没用”。“史书记,您别走,您这儿都不管了,我去找谁,要我去跳楼啊!”王秀珍大哭。史国忠却说:“这我还管不了,一楼二楼别去啊,要去就去(跳)五楼。”说完,甩手离开。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要跳楼就去五楼”迅速成为网络热词。

  结果:12月8日,当事镇党委书记被免职,理由是“对待接访工作不负责任”。

  命运,因网络舆论的关注发生逆转

  网络标签:“邓玉娇刺官”

  事件: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黄德智等人到“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黄德智要求服务员邓玉娇为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为此对邓玉娇进行拉扯、辱骂。邓贵大拿出一沓钱向邓玉娇炫耀并扇击邓玉娇面部和肩部。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推倒在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时,邓玉娇持刀刺向邓贵大,致其死亡;黄德智被刺轻伤。

  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邓玉娇案引起了网络舆论的极大关注,舆论一边倒地声援邓玉娇,声讨黄德智、邓贵大。

  结果:在舆论的持续关注下,5月26日晚,警方决定将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5月31日,警方宣布“邓玉娇案”侦查终结,认为邓玉娇致人死伤的行为属防卫过当。

  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对邓玉娇提起公诉,并将起诉的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

  6月16日,巴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邓玉娇刺人致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网络标签:“梁丽捡金”

  事件:2008年12月9日上午,负责深圳机场候机楼B楼出发大厅卫生清洁工作的某清洁公司员工梁丽在垃圾箱旁“捡”到一纸箱黄金首饰。中午后,梁把纸箱带回家中。当晚6时,警方到梁家调查,梁丽主动交出纸箱。经鉴定,该箱首饰总价值超过300万元。梁丽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5月11日,媒体首次披露该案,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梁丽的行为究竟是“偷”还是“捡”?这一事关梁丽命运的问题在网络上引起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学者纷纷发表意见,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各种网站发起的网络调查。

  结果:9月10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将对梁丽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当天下午,被羁押9个月的梁丽走出看守所。

  9月25日,宝安区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认为此案构成盗窃罪证据不足,梁丽的行为更符合侵占罪特征。因侵占案件属于自诉而非公诉案件,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权利,因网络舆论的声援得到捍卫

  网络标签:“跨省抓捕”

  事件: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省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此前,王帅曾就此事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无果。王帅的帖子在网上迅速蹿红,网易、新浪、搜狐、雅虎等都放在首页,也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

  3月6日,王帅被灵宝警方不远千里跨省抓捕,并被以涉嫌“诽谤”为名拘留8天。

  3月13日,王帅家人与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警方才以“证据不足”为由,将王帅取保候审。

  4月8日,《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了王帅的遭遇。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舆论普遍认为,王帅对地方政府的做法提出质疑却因言获罪,此举严重伤害了公众表达诉求的权利。

  结果: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4月15日,灵宝市委市政府承认“对王帅发帖事件的处理,我们公安部门执法是有过错的。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并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诚恳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网民监督和群众批评建议”。

  4月18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等赴上海向王帅道歉,并给予其国家赔偿783.93元。灵宝市公安局多位领导和相关办案人员因王帅事件受到责任追究。

  网络标签:“自焚阻拆”

  事件: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16天前,她因阻止政府有关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12月2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首次向媒体介绍事件过程。其间的诸多解释与死者亲属以及随后亲历者的说法相去甚远,被舆论认为是“自脱干系的说辞”,不仅没有平息汹涌的舆情,相反又激起了新一轮的质疑浪潮。

  结果:12月3日晚,金牛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唐福珍自焚死亡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金牛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马旭称,初步查明,在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直至引燃过程中,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置不力。金牛区政府已于12月2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停职接受调查。调查还将继续进行,若发现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其他问题,必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5位教授沈岿、姜明安、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向媒体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向媒体通报确认,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同时废除。目前草案已形成初稿,不久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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