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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网络揭开天价香烟、女检察长豪车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一个网帖让“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锒铛入狱,一个网帖让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中造假公职人员被查处,一个网帖捅破了河北邯郸“特权车”这个久治不愈的脓包,一个网帖踢开了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的“豪车门”……2009年,由网民发起,媒体参与,政府介入,一桩桩“帖案”办成了铁案。

  2009年,从草根行动到官方参与,从自发行为到政策背书,网络反腐在网民、媒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中经历了一次嬗变。人们从中看到了政府权威的树立、媒体责任的彰显、公民意识的萌发。

  网络反腐:一张清晰的网络反腐“路线图”

  2009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天价烟局长”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如今这网络也太厉害了……”法庭最后陈述期间,周久耕喟然长叹。

  一年前的12月10日,身为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因发表为房地产商“托市”的言论,遭到网民抨击。继而有网友发出图文互动的帖子,证实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香烟,戴十几万元的手表。网民的不懈追踪,媒体的持续关注,当地纪检、司法部门,及时介入,最终令周久耕的腐败行径无以遁形。

  被判刑之后的周久耕表示自己要写一部反映官场现实的小说。对此,有网友表示,“其实周久耕的落马,本身就是一部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寓意深远、具有警示意义的纪实小说”。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因为一个网帖而被查,因他掀起的网络反腐风暴更是影响深远。此案被网友称为“2009年网络反腐第一案”。

  继周久耕之后,“武汉六连号”“温州差价门”“史上最牛团长夫人”等,无不是网络爆料之后随即成为社会热点,并追出隐藏在后面的腐败问题。

  在这些案件从曝光到查处的过程中,网民、媒体、政府部门之间积极互动,共同绘制了一张网络反腐“路线图”:网民发帖-网友顶帖-形成热点-媒体追踪-事件放大-政府介入-真相大白。

  南通市委纪检干部刘张华认为,这张“路线图”的形成源自网络反腐的内在优势: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网络的快速传播特性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形成巨大舆论压力,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网络隐蔽性强,可以有效防止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

  不过,也有网友反映,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领导对网络和媒体的互动心存恐慌,继续用传统观念对待网络,“很多时候往往视之为事端制造者,甚至将其推向截然对立的一方。”

  对此,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当“丑事”在网上曝光,有些地方的领导第一反应就是“捂”“压”“盖”。殊不知在信息化社会,特别是在互联网得到普及和应用的时代,任何事件在理论上都是捂不住的。“捂”“压”“盖”只会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并给谣言满天飞创造滋生的土壤。

  网络反腐:一个被纳入官方文件的“新词条”

  2009年一项网络在线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最愿意选用的反腐渠道中,75.5%的人选择“网络曝光”,远高于其他渠道选项。这一年,网络举报终于登堂入室,网络反腐在2009年迈出关键一步。

  2009年5月再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一个新词条: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这一规定中特别指出,对网上举报,要通过网络进行答复。对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中央纪委监察部10月28日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网站开通后广受关注,相关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的点击率都居前5名。河北省一位纪检干部表示,网络可以看成是党和群众共同反腐的一个结合点,网络反腐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家共织一张网,贪官将无处藏身”。

  “网络反腐已经成为我国反腐的重要平台,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浙江社会科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心副主任杨建华说,“2009年与网络反腐相关的系列热点事件充分反映了‘网络公民意识’已大大加强,利用网络维权、监督、参与公共事件讨论、影响决策等等,已经成为中国网民表达意愿重要的手段。”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说:“互联网蕴藏着庞大民意力量。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网络反腐:一个不应被滥用的监督平台

  网络民主作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实现权力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正逐步走向成熟。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在行使表达权的同时,又符合社会规范,也成为网民必须面对的问题。

  刘张华认为,由于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借网络反腐之名迅速蔓延。如有些网民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惑众和人身攻击,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等。这些都使网络信息的可靠性大打折扣,给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带来隐患。

  “如果不对网络暴力加以节制,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网络监督这个平台的公信力。网民的监督权也将无法实现。”杨建华说,“有关部门应该加大调研,在尊重网络规律的基础上,探讨网络立法,保障网民权益的同时,禁止和打击不负责任的网络言行。”

  年终岁尾,网络反腐热潮不减,广大网民热情参与的同时,不应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公众尊重和敬畏的不仅是网络本身,还有借助网络探求到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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