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并的主要类型
对于购并,理论上存在多种分类方法。按照与购并有关的电信运营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关系,可以将购并划分为以下三种:(A)水平购并;(B)垂直购并;(C)其他购并。
(1)水平购并
水平购并(Horizontal Mergers),是发生于产业价值链中相同或相似环节上、具有实际或潜在竞争关系企业之间的购并。例如,移动通信公司之间的购并、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SP)之间购并等。
水平购并,实质上是竞争者之间的购并,后果就是市场竞争者的数量因购并而减少,购并企业的市场份额得以提高。
(2)垂直购并
垂直购并(Vertical Mergers),是指位于产业价值链不同环节企业之间的购并。例如,3G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与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MVNO)之间的购并、本地固定电话运营商与长途电话运营商之间的购并、电信设备制造厂商或集成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的购并等。
垂直购并所涉及当事方实质上具有“购买方与销售方”关系。垂直购并对市场竞争的最大威胁在于,竞争者可能会因此而无法获得必要的“上游”产品或服务——这被称为“垂直封锁”(Vertical Foreclosure)或“瓶颈问题”(Bottleneck Problem)。
(3)其他购并
其他购并,是指水平购并与垂直购并之外其他形式的企业购并。例如,产业不相关企业之间的购并、从事多种业务经营多种产业的企业集团之间的购并等。
在以上三种购并形式中,最需要管制的是水平购并,因为它直接导致相关市场竞争主体数量的减少。如果购并一方处于某个特定市场,另一方为该市场竞争的潜在参与者,这样的购并由于对市场竞争具有间接负面影响,也属于监管重点之一。
电信业中的垂直购并,同水平购并一样,也会受到监管机构的管制。比如,本地固定主导运营商与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SP)之间的购并,就会产生下述问题:其他ISP在购并完成之后,还能否以公平和非歧视方式获得本地接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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