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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排水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www.110.com 2010-07-10 17:35

1、相邻各方对自然流水都有权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堵截,应做到登时分配,共同使用,否则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对于自然流水,相邻各方应保持水的自然流向,如改变流向影响他方利益时,应征得他方同意,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一方必须使用他方土地排水的,他方应予允许;但使用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免造成他方的损失。

3、一方所建房屋或营造建筑物时,不得使自己屋檐水滴注于邻人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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