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后医院诊断死于心肌梗塞,尸检报告又鉴定其死于多种慢性病导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而家属怀疑他是被打死的。(《南方都市报》3月16日)
从开始的“上厕所摔死”,到疑窦丛生的“心肌梗塞”,再到最终尸检报告的模棱两可,都让这起再次发生在看守所里的死亡事件扑朔迷离。不过,尽管有诸多悬疑,但犯罪嫌疑人“眼眶、额头、鼻梁、前胸有多处醒目的伤痕和血渍,颈部还有一片明显淤青”以及“拉肚子把上衣拉湿”的回答,不消说死者家属的不满与愤怒,即使对于毫无干系的公众来讲,也有种智商被侮辱的严重受挫感。
这样的“看守所故事”,已经不是一集两集了。有网友曾经列举发生在看守所的故事,足可以拍成一部连续剧,而且总是“未完待续”。从“躲猫猫”、“喝凉水致残”、“噩梦死”、“纸币开锁”、“精神病发作”再到今年连续见诸媒体的“喝开水致死”、“发狂死”,以及如今的“上厕所摔死”,每一集都不雷同,但绝对巧合。在近乎弱智式的解释的背后,那让人一眼即能看穿的遮蔽,以及随后真相浮出水面的结果,都证明了一个道理,“是黑的白不了”。
尽管都是“犯罪嫌疑人”,但他们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如果常常就这样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里,以至于让看守所变成了让人为之色变的“死亡营”,对于普通人来讲,该是一种多大的恐惧!尽管每次类似的事件发生后,也都有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处理,但如果不从根本上对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完善,这样的“看守所故事”恐怕真的会成为一出又长又臭的连续剧。
要知道,我国现行的看守所制度将权和羁押权合二为一,这虽然对打击犯罪提供了方便,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执法和司法成本,但也为公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很多法学界人士也早就认识到这种不独立的看守所制度带来的弊端,并提出了看守所与公安机关分离的建议。在连续几年的两会上,也有相当多的代表和委员提出让看守所脱离公安机关体系,交由相对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即“侦羁分离”。
按照这些学者和代表委员的设想,如果看守所交由司法部门管理,不仅能够保护羁押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中立和公正,还能够对公安部门形成有效的监督,比如,可以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受审时间,以及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
“看守所的故事”如此频仍,消耗掉的是公众对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的信任与支持,如果不从制度层面做出变革,很难避免下一个鲜活生命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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