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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新疆社会治安稳定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中新社乌鲁木齐一月四日电 (记者 闫文陆)记者四日从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元旦节日新疆未发生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及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事故。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同比还有所下降。

  据统计,节日期间,新疆共发生刑事案件三百二十六起,同比下降百分之六点三;交通事故十九起,同比下降百分之二十九点六;火灾事故二十一起,同比下降百分之四十一点七。

  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称,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大民警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为各族民众创造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节前,新疆公安厅开展社会治安“冬季行动”,严厉打击杀人和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等严重威胁民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各地科学合理地调配警力,会同军队、武警等部门,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部署到人员密集、情况复杂、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部位,提高街面见警率,增强民众安全感。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指挥疏导,加大车辆、人员的检查力度,有效杜绝了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元旦期间未发生一起死亡三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对人员和物资集中的大型商贸场所、大型油气煤棉储运场所以及规模较大的公共娱乐场所等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单位的防火力度,全面落实防范措施,节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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