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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二级城市开征KTV版权费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12月18日,宝鸡市文化局传达了省文化厅《关于音集协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通知的精神》,这标志着陕西省二级城市正式开征KTV版权费。记者了解到,咸阳、渭南、韩城三市的征收工作同时进行,陕西地区二级城市KTV行业结束多年的“免费餐”时代。

  据悉,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委托,在陕西省内开展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由陕西天合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昨天,记者采访了天合负责人,“宝鸡市共有30多家营业性KTV场所,年初时,工作人员已开始前期工作,但发现经营者对收取版权使用费情况不了解、不理解,对著作权法没听过。”天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公告,陆续至各卡拉OK场所,并呼吁各KTV经营场所,积极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

  另外,记者从音集协处了解到,对于态度恶劣、不缴纳版权费、仍然继续侵权使用歌曲的场所,将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还将考虑通过行政投诉及刑事制裁等多种手段维权,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删除卡拉OK经营者曲库中所有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和音乐作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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