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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张假币或被判劳教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广东警方最大限度打压假币生存空间

  本报讯(记者 刘中元 通讯员粤公宣)日前,广东警方决定从流通领域内打击少量持有、使用假币违法行为,采取超常规手段,最大限度压缩假币在流通领域的生存空间。根据新的指导意见,有意使用假币或被劳教。

  事实上,在打击使用和持有假币方面,“4000元以上才能引入标准”。一长期深入反假币一线的警官对记者如此抱怨:“起刑点太高,某种意义上会导致打击的真空”。

  9月底,省公安厅下发《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用足用好所有法律政策手段,“严厉查处少量持有、使用假币违法行为。”

  “对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的,一次持有、使用但数额不到刑事标准的,要采取行政等措施进行处罚”;而“两次或多次持有使用,累计数额达到追诉标准的,要及时立案”;同时,要充分发挥劳动教养的震慑作用,“尚不够刑事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严重且符合劳教条件的,依法处以劳动教育”。

  此前,在广州市花都汽车站附近开士多店的汪某和深圳宝安开电话摊的廖某都因为用假币调包换真币被处以劳教一年。据了解,两人在2007年分别因为假币调包换真币和盗窃被行政拘留过。

  作者: 刘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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