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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屡教不改 刑事拘留移送法办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导语】长期以来,在城乡结合部的非法行医“黑诊所”给群众的健康带来极大危害,但由于法律的空缺使得卫生监督部门一直只能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手段,对罚了就跑“黑诊所”缺乏足够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不过200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多次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的顽固性“ 黑诊所”有了法律依据。昨天海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协同民警对江西来京非法行医一年多并曾经两次行政警告的的非法行医人员于荷凤刑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正文】上午10点半,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海淀区北下关街道太平庄,在这间不大的小房里,这名叫于荷凤的江西来京人员正在给人看牙。屋内简陋的设施和脏乱的环境让人作呕,面对执法人员,这个被多次查处的“老油条”又装起了糊涂。

  【采访】非法行医者于荷凤:我刚来。

  【正文】然而就在4月和11月,执法人员曾经先后两次给她下发了行政警告处罚,并处以了3000元罚款。(有资料画面)

  【同期】

  【正文】在证据面前,一直在装糊涂的于荷凤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一听说这次和以往不同:多次非法行医被查处依然屡教不改将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后,她终于慌了。

  【同期】

  【采访】非法行医者于荷凤:我现在害怕,要知道这样,我不会干了。

  【正文】由于这些“黑诊所”的环境十分恶劣,根本不具备开展医疗活动所需的相应医疗设备和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多数从未接受过任何医疗培训,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存在疫情散播的重大隐患。由于以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给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困难。使得“黑诊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打击下依旧屡禁不止,非法行医人员在被卫生行政部门多次处罚后依旧我行我素。

  【采访】海淀卫生监督所吴琳:原有法律只对造成伤害才认定。。。

  【正文】200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对打击曾多次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的顽固性“黑诊所”有了法律依据。

  【采访】海淀卫生监督所吴琳:同一地点两次以上,就可以认定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非法行医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正文】据了解,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非法行医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判处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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