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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云南死人参加抢险领工资
www.110.com 2010-08-16 17:4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10-01-18

 民工“被做假”:1、民工被分身有术:同一人多处领工资却签名不一样,有同一名字多次异地使用;2、民工被腾云驾雾:事发时不在家而长年在外打工的能飞回家乡抢险;3、民工被妙手回春: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七八十岁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其中一名现已79岁叫霍灯福的老人瘫痪在床10多年)都行动如常;4、民工被快速成长:未成年人如8岁的小男孩罗赵成、14岁的女学生罗秀梅都被速成为民工;5、民工被起死回生:杨九妹、王成英、罗绍忠等人在事发前就已经过世,却在此次抢险中被复活了;6、民工被签名按印:多位接受调查的对象反映其既未签名,也未按印,更未领钱。

  ———摘自网帖《云南富宁出怪事,死人“复活”来抢险,冒领工资百余万》

  一起普通的案件,却因为一个网络帖子,突然间引起众多关注,也将涉案的地方政府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已经过世多年的死者的名字,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地方政府提交到法院的参与抢险救灾并领取抢险工资的花名册之中。虽然多家媒体介入调查,但一切仍然扑朔迷离。

  交通事故致有毒物质泄漏政府获赔

  2007年12月28日,江西萍乡里马化工厂与云南解化集团签订购销合同,由云南解化集团供给里马化工厂粗酚300吨,里马化工厂自备罐车运输。随后,里马化工厂请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邵东物流分公司运送粗酚。2008年6月6日,罐车驾驶员申某驾驶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到云南解化集团装载了33.6吨(核载22吨)粗酚后,前往江西萍乡里马化工厂。粗酚是一种棕褐色液体,具有毒性,其对人体、水产和农作物均能构成危害。

  2008年6月7日凌晨5时20分,当车行至罗富高速公路下行线K28+150米处时,车辆撞向道路右侧紧急停靠带上的泥土堆,造成翻车,车辆严重解体,驾驶员申某、押运员、货主3人当场死亡。罐体与车辆分离后,滚下路基10余米,罐体破裂,罐内33.6吨粗酚液体除少部分被树叶、土壤等吸附外,其余大量沿高速公路截洪沟流入者桑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随水流向下游的广西百色水库方向,给沿岸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百色水库(事故地距离库区入口处约25公里)的环境安全造成了威胁。

  这起事故当时还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富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展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了险情。去年9月14日,富宁县政府将湖南省邵阳汽车运输总公司、江西萍乡里马化工厂、云南解化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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