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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2)
www.110.com 2010-07-14 14:49

2、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170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此为实行犯,而不是预备犯。其理由何在?就在于行为人实施的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实行行为--伪造行为。

六、伪造货币罪的罪数形态

1、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一般认为属于牵连犯,依照刑法第171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171条、第172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伪造货币并使用的,一般也不以数罪论处,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170条的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

3、购买伪造的货币并使用的,属于牵连犯,一般也不实行数罪并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

七、伪造货币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7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足3000张(枚)的,依照刑法第170条的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该条第2款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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