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黑车的历某万万没有想到,罚了自己3000元的交管局指导员也是开黑车的。更让历某惊讶的是,这位“同行”拥有交管局一切“正式文件”:挂着胸牌,暂扣单、告知听证通知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等。昨天,因冒充交警对黑车进行罚款,肖来江(化名焦明生)、柴晓光、刘玉华分别被北京市一中院以罪判处。
2002年7月20日9时许,两名男子上了在北京四季青闵庄车站趴活儿的历某的夏利车,说要去五孔桥,双方以15元达成交易。到地方后,两名男子没有付车费,不紧不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胸牌,声称他们是交通管理局执法大队专门抓“黑”车的。
历某将信将疑。这时从早就停在前面的一辆蓝色奥拓车里走下一名挂有交管局字样胸牌的男子,此人称其中一人为王副队长,称另外一个有外地口音的人为指导员。心虚的历某看到这些彻底相信眼前的这些人是执法人员。历某再三恳求之后,三名“执法人员”同意将5000元的降到3000元,并向历某出据了盖有北京市工商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总队印章的“暂扣单”、“告知听证通知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
当时历某没有那么多现金,于是,“执法人员”开了罚单后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说筹到钱后与他们联系,并一再嘱咐要现金不然就按原金额处罚。历某筹集好罚金后与“执法人员”约定在黄村一立交桥下交钱领车。如约而至的历某将3000元现金交给“指导员”,历某得到了一张印有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财务专用字样的发票。
事实上,被称为指导员的肖来江曾经也是开黑车的,他在交管部门的一次大检查中受到启发,萌生了冒充执法人员对黑车进行罚款的念头。在他的策划下,几人在非法印点伪造制作了工作证、税务发票等各种文件。他们利用开黑车人心虚的心理,从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间,在海淀区四季青等地,先后骗了20多人,非法获得人民币26700多元。后经人举报,3人悉数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终审判处肖来江有期徒刑5年、刘玉华有期徒刑4年、柴晓光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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