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事实及刑事责任的调解
众所周知,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通过立法程序颁布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我国的刑法也不例外,它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犯罪所要具备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以及犯罪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具有明确性、肯定性和规范性等特点。因而,应该说,我国刑法针对自诉案件中各种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同其他刑事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一样,都是具有客观性。也就是说,不能以任何人包括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意志而变更、转移,故不能允许进行和解或调解。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应该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的去认定,任何人无权通过和解或调解,将被告人的非罪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也不能将构成犯罪行为认定为非犯罪行为。虽然自诉案件都是一些情节较为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如轻伤害、虐待、、遗弃、侮辱、诽谤、侵占等,但是不能因为被告人犯的是轻罪,就进行和解或调解,否则就改变了刑法的定罪标准,抹杀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果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对被告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能否进行和解或调解呢?我认为应该是不能。根据的规定,被告人具备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此之外,其它一律要承担刑事责任。从我国现行的刑法立法精神来看,没有任何一个被告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除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主体由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之后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通常是通过刑罚而体现出来的。刑事责任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应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都是由法律来规范及加以确定,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法予以执行,不存在和解或调解的可能。况且,我国刑法分则对自诉案件的犯罪行为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并没有特殊规定,和条款是一样的。
对犯罪事实及刑事责任的调解
- 上一篇:共同犯罪量刑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下一篇: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处分权
相关文章
- ·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 ·试论单位犯罪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衔接
- ·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 ·试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难的
- ·醉酒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 ·什么是犯罪中止?中止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 ·什么是犯罪未遂?未遂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 ·什么是犯罪预备?预备犯是否负刑事责任?
- ·精神病人有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 ·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如何负刑事责任?
- ·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如何负刑事责任?
-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责任基础构造比较
- ·试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者之确定
- ·试论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追
- ·国际犯罪个人刑事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 ·追究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程序问题
- ·以“犯罪事实”为视角谈刑事存疑案件的国家赔
- · 危险物品肇事罪
- · 嫖宿幼女如何处罚?
- · 偷税的法律责任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 · 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 · 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 · 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
- · 刑事案件的审期为多少天
- · 打击报复证人罪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法律援助
-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 · 缓刑的待遇
- ·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 · 刑事裁定书
- ·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 · 案件受理程序、起诉、应诉、反诉
- · 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关于自诉案件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