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www.110.com 2010-08-03 17:52
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构成以下五种罪名的案件: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 上一篇:刑事自诉的实体性条件
- 下一篇:告诉的主体
相关文章
- ·告诉才处理案件
- ·侵占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 ·对告诉才处理案件几个问题的思考
- ·变“告诉才处理”为“告诉必处理”
- ·变“告诉才处理”为“告诉必处理”
-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
- ·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
- ·变“告诉才处理”为“告诉必处理”
- ·定金的适用范围与处理规则
- ·超出执行范围受损的处理
- ·超出执行范围受损的处理
- ·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
-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程序和规定
- ·行政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 ·破产财产的范围及收回、处理和变现
-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 ·定金的适用范围与处理规则
-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 ·卫生部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
-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
最新文章
- · 危险物品肇事罪
- · 嫖宿幼女如何处罚?
- · 偷税的法律责任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 · 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 · 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 · 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
- · 刑事案件的审期为多少天
- · 打击报复证人罪
推荐文章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法律援助
-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 · 缓刑的待遇
- ·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 · 刑事裁定书
- ·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 · 案件受理程序、起诉、应诉、反诉
- · 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关于自诉案件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