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拘传的程序
www.110.com 2010-07-08 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 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
第六十四条 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 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
第六十四条 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 上一篇: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 下一篇:拘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特别程序
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
- ·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
- ·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程序
-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 ·_____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
- ·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适用于撤销债权
- ·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适用于终止重整
- ·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适用于宣告破产
-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程序规定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普通程序规范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当前人民法院在定金适用问题上的争议及建议
- ·实现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公正的思考与建议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郭祯祥等申请蕲春县人民法院违法拘传司法赔偿
- ·人民法院如何解决法律适用冲突?
-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 ·人民法院如何解决法律适用冲突?
- ·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应当如何正确适用刑罚?
- ·_____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