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强制措施 > 双规 >
“郑筱萸”要被公司注册成鼠药商标
www.110.com 2010-07-08 13:06

多年前一度和药监局官司不断的姜伟又戏剧性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之中。今日,姜伟飞龙集团旗下的沈阳飞龙制药有限公司居然要把刚“”的前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注册成耗子药商标。据证实,国家商标局当日正式受理了这一申请。姜伟毫不讳言地表示,飞龙是受贪官郑筱萸影响最严重的企业,抢注的目的正是要警示世人。业内人士称,如注册成功,郑筱萸将成为首例贪官耗子药商标。

  据了解,飞龙在第5大类的“耗子药、鼠药、灭鼠剂、杀害虫剂、杀寄生虫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郑筱萸”商标。飞龙公司商标代理机构出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显示,该商标已于2007年2月28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收讫受理。

  姜伟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请郑筱萸原局长长点记性,要始终记住商标是可以依法抢注、合法使用的,依法注册合法使用的商标是不能找个理由随便查处的。另外,贪官污吏常被老百姓斥为“硕鼠”,刚“双规”的郑筱萸正是这样一只不折不扣的硕鼠,飞龙用这样一只硕鼠名来当耗子药、杀虫剂商标,也是给大大小小的官员敲个警钟,现在是法治社会,千万别学郑筱萸。

  由于注册商标不得侵犯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业界专家建议称,尽管郑筱萸被“双规”,但目前依然享有姓名权等人身权,其利害关系人可及时主张自己在先权利,防止“郑筱萸”耗子药商标被正式注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