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19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芜湖市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一做法,使广泛关注的“白宫书记”案陡增了几分神秘。
“阜阳‘白宫书记’报复陷害举报人案”本月19日经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日前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逐一进行了解释回应。
张治安在庭审前曾多次更换辩护律师,并在庭审中拒绝律师为其辩护的问题。对此,新闻发言人介绍,该案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张治安4次更换辩护律师。经了解,张治安频繁更换的原因是张治安要求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而律师不愿为其作无罪辩护。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庭审中芜湖中院先后两次指定了熟悉案情的律师为其辩护,但当庭分别被张治安以律师不了解案情和不为其作无罪辩护为由拒绝。
针对该案两被害人的人退出法庭的问题,该新闻发言人解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禁止携带任何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庭审现场。法庭宣布开庭后,曾告知其具有录音功能的笔记本电脑不得带入法庭,但三名代理人以所有材料均储存在电脑中,以及电脑中存有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最终,法庭通知法警将诉讼代理人的笔记本电脑移出法庭,三名诉讼代理人遂自行携带电脑退出法庭。
庭审当日两名被害人也退出法庭。对此,新闻发言人称,因两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不符合法庭纪律的要求未获准许而自行退出法庭,被害人袁爱平和张俊豪情绪失控,从席位上站起来大声喧哗,袁爱平一度手捧被害人李国福遗像闯入审判席,高声叫喊,对其诉讼代理人的退庭表示不满。袁爱平、张俊豪两人不听劝阻喧闹,致使庭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法庭经劝说无效后,为保障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宣布被害人违反法庭纪律,请法警将其带出法庭。
其实,变相不公开审理腐败官员并非芜湖市中院在此案中的独创。此前,2008年9月开庭审理的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腐败案也曾拒绝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其他地方类似“关起门”审理官员腐败案的做法也是屡现报端。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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