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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消防严查隐患一天拘留1人 罚款3.3万元
www.110.com 2010-07-07 15:30

    朝阳消防自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规定要求,对一切消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手腕,彻底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008年10月9日,建平检查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建平县万寿农机加油站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销售柴油。检查组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加油站处30000元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和《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责任人许某3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要求该单位以及责任人在下发处罚决定之日起,在15日内将罚款上缴建平县消防大队。

    10月14日,责任人许某将对单位30000元的罚款和对个人3000元的罚款,共计33000元上缴建平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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