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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荒:缠讼,往往拖上十年八年
www.110.com 2010-07-07 15:30

  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日前因联电“和舰背信案”出席台湾高等法院开庭,他在法庭大声抗议,怒斥审判违法、“违宪”,声言他不会再出庭了,法官频频要他冷静、坐下,曹董事长说:“要我出庭就来拘提!”扬长而去。合议庭并未指示法警拦人,庭讯无法继续。

  老曹火气不小,继续在法庭外对记者发表意见,痛骂台湾的司法荒谬,把老百姓当成笨蛋,扯进司法诉讼的人都被卷进去反复翻绞,司法体系成了绞肉机。本案在今年2月已经申请“释宪”,这个审判根本就不应该进行。

  联电公司被控于2001年间违法投资中国大陆和舰科技公司,新竹地检署依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当时董事长为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智,二人在一、均获判无罪。根据“”规定,背信罪不得上诉至三审,因此二人背信部分已定谳无罪。检察官就以违反商会法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去年12月将2人违反商会法的无罪判决撤销,以违反商会法的案情与背信部分有牵连为理由,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这是很罕见的举动。

  联电公司经过律师团的分析,认为“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有“违宪”之处,申请“释宪”。程序正在进行,没料到“高等法院”早早开庭传讯老曹,老曹在现场发飙,乃是因此而起。

  曹兴诚以“绞肉机”来比拟台湾的司法,引起许多共鸣。这个现象在台湾很普遍,官司不论大小,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没完没了,检方、被告都可以不断地不服上诉,三审结束往往也不能定谳,过程中有任何瑕疵,就要发回更审。这种缠讼拖上十年八年都很普通。诸如赵建铭父子的案子,审过多次,判刑八九年以上徒刑,翻案无望,目前还在法律程序上纠缠。他们离实际入狱服刑还有一段时日吧!“绞肉机”的运作,起到了延缓他们坐牢的功能。

  老曹是产业界响当当的人物,财力雄厚讲话有分量,经常直话直说,勇于批评施政,语惊四座。不久前他刊登广告,标题:“恳请马英九大胆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促进两岸互信互助”。曹兴诚更直言,领导者如果没有立场、不订目标,底下无所适从,必成一片散沙。马英九就职一年多来,给人的感觉,不太像已经执政,却好像还在竞选。他说,马英九要想恢复威信并获得连任,必须立刻择一重大议题,作出胆识双全的决策,让人耳目一新,两岸问题当属最好的选择。这些话在台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和舰背信案”是以旧有的“大陆关系法”来入罪,时过境迁,在今天殊无意义。此案经过二审均宣判无罪,而且背信罪是二审定谳的,为何又发回更审?而且已进入申请“释宪”,“高等法院”难道不能等候“释宪”的结果出来再说,想快马加鞭先定罪吗?成心跟老曹过不去!

  合议庭认为,全案已在更审阶段,被告日后拒不出席,法院仍可依原审的基础径行判决。曹兴诚不到庭,是放弃他答辩的权利,对案情没有帮助。合议庭解释,虽然背信法已二审定谳,“最高法院”将它撤销,把背信罪和商业会计法连在一起,认定资料中有应调查而未调查的事实,要求更审。此之谓“裁判上一罪”。曹兴诚是法律外行,不懂这些,他的律师团应该向他分析解释。

  或许现行的台湾法令规定,有这个“裁判上一罪”的说法。其实,法理不外乎人情,不必巧言令色编造出令人难懂的名词来替律师找生意。法律比数学、物理还难懂吗?合乎情、理、法、保障每个人合法权益的事,都可以用平易近人的词汇来说明解释,天下不应该有只能是那些律师、检察官、法官才听得懂的术语,否则就是在那里自我掩饰,故意愚弄人民。

  “绞肉机”应当停止运作,司法要合情合理,以伸冤、杜绝罪恶、伸张正义为宗旨。我们不允许恶讼师、别有用心、带有政治色彩的检察官、法官,在司法体系里钻漏洞、玩弄术语、缠讼不休、牟利争名。其实,很多事情在人民的心中早有判决。  (作者唐荒,为台湾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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