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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人为交通违法“埋单”
www.110.com 2010-07-17 07:38

  导言:当法院的传票送到你的居住的小区或工作单位,相信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且不接受处罚的市民都会感到懊悔。6月30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该局非诉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机制下,已有1654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

  据了解,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自2009年5月起建立了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机制。莲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城管巡回法庭,受理城管执法非诉案件。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不再锁车轮,只贴黄条(违法停车通知单),告知驾驶员违法的时间与地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接受处理的期限和地址。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完结的此类案件已有1654件,提醒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

  一些市民将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后,对驾驶员在现场的,劝说其驶离,劝说有效的不处罚。经劝说无效拒不驶离的或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贴黄条,要求驾驶员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于超过15个工作日仍不接受处理的,在城管执法局的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为行政相对人留了三个月的法定复议期限和行政起诉期限。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行使相关权利的,城管执法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200元高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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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行政非诉案件执行”

  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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