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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运管所交罚款能砍价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本报今年4月18日A14版曾报道的中牟县运管所允许罚款讨价还价一事有了“下文”。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此事调查处理结果。

  运管所交罚款能“砍价”

  今年4月份,新密市司机白留建拿着中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出的9000元罚单交罚款。在车务代理中介人的介绍下,就罚款数额与中牟县运管所的部分人员“砍价”。该运管所朱姓工作人员还称,货车违章照片是通过卫星拍摄的。

  该事件经今报报道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下达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执法人员是个“实习的”

  经调查,称卫星拍摄照片的朱某为中牟县运管所违章处理室实习工作人员,其解释错误。

  事实上,该运管所的货车违章照片是由摄像机拍摄的。后经与省运政网显示的车辆信息进行对比,认定白留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营运的事实。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认为,朱某作为非执法人员对车主随意解释,中牟县运管所违章处理室主任张红升对科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

  对于中牟县运管所部分工作人员与车主“砍价”的行为,郑州市政府法制局认为,中牟县运管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违章车辆的处理过程中,允许社会中介人员就罚款数额问题参与讨价还价,执法存在随意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中牟县运管所所长崔维民和主管副所长彭旭东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行政执法要求不严,重视不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

  免职、辞退、通报批评

  郑州市政府决定,免去张红升违章处理室主任职务,并写出书面检查。朱某也已被中牟县运管所辞退。

  郑州市政府决定,给予中牟县运管所通报批评;崔维民和彭旭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分别写出书面检查。

  此外,本报报道中的“车务代理中介”经查为非法组织,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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