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的调查当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为以下的最终结论做了一个铺垫:“反映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过程更趋完善”。
说吧(点新闻背后的穴)
法院的调查当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为以下的最终结论做了一个铺垫:“反映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过程更趋完善”。这个道理从表面上看当然算是顺理成章,这么多起“民告官”的官司当中,官家的败诉率只有区区3%,如果不是“对违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执法程序的注重,执法文件的合格制作、处罚额度适宜等方面”有了相当完备的制度与执行程序,这如何可能?
不过,我们这些旁观者对此倒也未必能够全信,甚至还可能提出另外一种达成这个政府3%败诉率的途径,而且这个可能比之笼统而言的完备制度、合理程序似乎简洁得多,那就是司法机构其实与行政机构往往是一伙的,这就完美地保证了“民告官”这种官司中官家一方的低败诉率。
现实不能说没有令人这么想的理由。我们知道,按说法院就是个判断是否违法的地方,无论是“民告官”还是“官告民”,大家把证据拿出来三头六面对簿公堂,只要是秉公判断即可,哪里轮到法院来判断行政机构的执政能力?更何况司法不算独立已经是我们这里的常态,两者互相吹捧一下、帮助一把,不但可以达成官家的低败诉率,还能间接证明行政机构如何的执政有方,俗语说“花花轿子人抬人”,这是一幅皆大欢喜的双赢景象。
这么好的政绩,而且还是从法院系统过来的“旁证”,不大肆宣扬与解读一下是不好的。所以,在同样一条报道中,某位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政府行为专家是这么说的:“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政策不了解,产生误读后错误维权”。关于这种话语很容易让人想到一般维权新闻中的表述:比如说平日里总是有着雪亮眼睛的群众,只要加入到维权的风波当中,马上就成了不明真相。现在各路文件都是公开透明的,这些年的扫盲工作做得又还算不错,误读这种话还是不要说了吧,到底谁在误读与误导还真是难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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