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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力制衡为“权力清单”背书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成都市近日公布了4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的权力清单,涉及行政权力7437项。

  “权力清单”的推出,不仅能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职责和权力更加清晰具体,也有利于老百姓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乱作为和滥用执法权等现象。

  然而,单纯公布政府机关“权力清单”,对于公开政务、方便百姓、打造亲民政府,还远远不够。49个部门7437项执法职权摆在老百姓面前,好似一部“百科全书”,词汇专业,内容庞杂,盘根错节,老百姓非但一时难以搞懂其实质内涵,也很难把握其操作要领,一旦遇事往往不知从何下手,只好四处咨询打探,等到弄清后,时机很可能早已错过,或是因触及“国家秘密”或“政府隐私”被粗暴回绝,若要据此实施监督、维权,则难度系数更大。更关键的是,一旦遇到某些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执法权现象时,老百姓常常搞不懂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更谈不上用行之有效的办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上,不少地方即使有了“权力清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回的现象仍未绝迹,权力无视权利的雷人之举时有发生。最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相关官员的心态是“我就这样了,你能把我怎样?”林林总总的官言、官举甚而官怒,之所以常常将民意当作欺凌对象,将公共服务本质当作橡皮图章,让民众疾苦、民意诉求在“无可奉行”或踢皮球式的日常懈怠中救济无门,里面固然存在权力边界模糊不清,职责职能交差重叠等属于“清单”范畴的问题,更主要还是在权力和权利的天平中,一个最重要的权力制衡砝码经常缺席。

  若要杜绝权力的傲慢,权力清单之后还必须附上相应的责任清单,并严格对照之负责、尽责和追究责任。王小莉(湖北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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