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吉林柳河质监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检查行动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生意社10月15日讯 近日,吉林省柳河县质监局组织开展了液化气钢瓶安全检查行动。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超期气瓶全部,并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行动针对全县8家液化气充装单位,检查的重点是液化气充装单位是否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充装,是否存在给超期钢瓶充装的现象,是否存在充装后不加贴警示标志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历时7天,对全县8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液化气充装单位仍然存在给超期气瓶充装,不加贴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

  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还着重开展了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和液化气钢瓶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行动,对液化气充装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任何充装单位坚决不允许给超期气瓶充装,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查行动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