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www.110.com 2010-07-19 16:45
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纳入教育行政复议,哪些不能。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首先遵循一般行政复议的规定,并且申请复议的具体行为所侵犯的是教育法所规定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一般行政复议的范围为:
(1)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不服的;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我国《行政复议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几种情况:①对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②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③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④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 上一篇: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 下一篇:申请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的范围
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范围包括
- ·可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 ·行政复议范围研究
-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研究
- ·浅议我国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 ·环保总局出台办法扩大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 ·论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 ·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是什么关系?
- ·什么样的事情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
- ·什么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 ·什么人可以作为行政复议中的三人参与行政复议
- ·什么人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什么样的决定?
- ·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
- ·在交通管理中,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
- ·消防行政复议程序一、申请复议范围: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 ·卫生行政复议的管辖与范围
最新文章
- · 税务行政复议
- · 司法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
- ·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范围
- · 行政复议范围之探讨
-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
- · 事故隐患认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 · 出具调查反馈函是否属于行政复议
- · 海关行政复议关务公开基本标准
- · 行政复议范围之探讨
- · 行政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