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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的行政法律依据
www.110.com 2010-07-19 13:13

序号

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依据

行政强制执行条款/内容

1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当事人对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出的没收产品及责令停产的处罚决定必须立即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执行,逾期又不起诉的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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