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患权利义务 > 医生的义务 >
病人垂危医生义务献血被罚6万
www.110.com 2010-07-07 09:54

   据《北京晨报》报道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该医生献血救人。然而云南省卫生厅近日经过调查得出结论:认为该医生私自采血的行为违法,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这在当地引发了争论。

  6月8日上午,该医院妇产科在为产妇阮怀莲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大出血不止。 
 
    在四处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的情况下,医生卢新华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转危为安。

  东川区卫生局谢局长表示,卢新华医生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根据规定,区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采血,临床用血须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