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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公司总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
www.110.com 2010-07-02 16:41

  2、管理部负责公司总部各部门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软件的集中采购与管理。提出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采购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党委工作部负责广告、宣传集中采购与管理,提出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采购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司总部的设备及设备备件、设备大修及改造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采购委员会成立的专项工作组提出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采购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5、其他采购项目的审批,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中外合资企业按本单位采购办法执行,也可参考本办法。

  6、总部派出机构及直接管理的控股子公司按照“集中采购,归口管理”的原则,制订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

  7、各项目单位根据分工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报采购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第四章 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 各项目单位采购计划或采购方式批准后,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采购工作流程组织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采用招标、比质议价、独家采购三种方式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具体程序按照工作流程图执行,见附件3、4、5)。

  (一)招标方式:

  1、下列采购项目采取进行招标: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2)根据公司采购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3)项目单位认为需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2、实施采购招标项目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东风汽车公司采购国产设备招标规程(东风司发〔2002〕51号)》、《东风汽车公司采购进口设备招标规程(东风司发〔2002〕52号)》、《东风汽车公司设备及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监督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3、招标机构的确定:

  (1)东风汽车(武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办公室是公司授权的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公司有关项目招标组织、招标管理和对外委托招标工作;

  (2)其他需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统一由公司采购委员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机构进行。

  (二)比质议价方式

  比质议价方式是指对资质相近的供应商的投标进行比质议价,确保选择物资适用、价格经济的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独家采购方式

  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并且无其它合适替代物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五章 验收以及到货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负责采购物资到货验收以及相关工作。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纪委(监察室)、审计部门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本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将诉诸法律。

  第十五条 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工作细则,报采购委员会备案,采购委员会根据办法和实际发生,实行监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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