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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标书制作程序要求
www.110.com 2010-07-02 16:59

  一、标书封面要求:

  1、×××采购文件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5、落款日期。

  (询价文件封面不能注有采购单位的名称)

  二、公告的审核要求:

  1、注明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非招标采购项目不能注有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金额,开标后由采购人封存提交代理机构宣布);

  3、竞标人资格(对采购项目提出的具体资质要求);

  4、竞标截止日期(公开招标的不少于20天,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明“愈期不受理”;

  5、截标地点(不能是采购人的办公地点);

  6、购买标书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至开标前一天)及地点;

  7、标书的售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8、购买标书联系电话、邮购标书代理机构开户行、帐号、项目联系人、咨询电话、网上查询的网页;

  9、落款代理机构名称及发布的日期。

  三、标书目录

  1、审核内容是否详细完整;

  2、竞标人的资格是否具体明确;

  3、竞标报价须就采购项目内容具体确定;

  4、要注明竞标有效期;

  5、明确竞标报价函、保证金交纳证明、标书文件其他要求;

  6、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7、标书以密封形式递交至什么地点(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地址、联系电话、接收地点、截止日期;

  8、开标日期、开标地点;

  9、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四、评标、定标办法

  1、评委的抽取办法、评委专家人数的设定(达不到公开招标的3人以上单数,公开招标的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为7人以上单数);

  2、评标的依据;

  3、采用的评标方法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的要求;

  5、无效标书文件的处理;

  6、招标过程中发生废标的处理办法。

  五、成交结果的公告

  成交结果的公告必须在指定的网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代理机构的网站)

  六、投诉质疑的处理要求

  1、明确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明确投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的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可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明确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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