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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调整马鹿乡征地补偿标准请示
www.110.com 2010-07-05 16:22

  马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调整马鹿乡征地补偿标准的

  请 示

  青川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援建指挥部和青川县关于“双百”工程的统一部署,湖州援建的马鹿中学等5个项目列入“双百”工程,涉及征用土地 亩。自11月5日县国土局完成征地放样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有乡、村、学校组成的征地工作小组,着手开展土地征用工作,先后曾多次召开各类座谈会、社员会、但群众普遍反映补偿价格偏低。同竹园相比,每亩相差6638.1元(竹园为32977.35元/亩,马鹿为26339.25元/亩,均含青苗费).所以,虽然乡党委政府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但成效不大,绝大多数农户不同意征地。

  目前,马鹿中学、小学、河堤等项目虽然已开工建设,但任然存在群众思想不稳定,为确保明年9月1日交付使用。加快土地征用进程中矛盾的化解,使工程建设进度不受影响,经马鹿乡党委政府和湖州市援建指挥部研究,要求调整马鹿乡征地补偿价格。主要理由是历年马鹿乡每亩年产值统计数值偏低,与现在常年作为蔬菜用地的平均产值相差较大,造成由此计算的征地补偿价偏低。为妥善解决征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建议参照竹园镇近三年实际平均年产值1083元/亩计算,将征地补偿标准从26339.25万元/亩调整到32977.35万元/亩。

  特此请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调整 补偿标准 请示

  抄报: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

  青川县马鹿乡人民政府、湖州市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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