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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算流程
www.110.com 2010-07-15 17:04

(1)、委托人提出交易请求,分行及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总行询价,询价后将报价情况反馈客户。
客户向经办行有关部门提交交易申请书。
经办行有关部门审核委托人的交易申请书,并通过传真向总行本币代客业务处传达交易申请。
总行本币代客业务处将于收到委托人的交易申请当天尽快办理。
(2)、成交后,总行资金部将成交通知书传真经办行有关部门,经办行有关部门记录台账后将成交通知书传真件送达委托人。
如未成交,总行资金部将结果反馈分行有关部门,再由分行有关部门反馈给委托人。
总行按照《债券结算代理协议》中的约定,根据交易申请书和成交通知书构成的交易合同为委托人办理债券结算。
总行将债券结算交割单寄送经办行有关部门,由经办行有关部门送达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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