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www.110.com 2010-07-20 16:24
根据《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
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 上一篇: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 下一篇:治安处罚有望取消劳动教养
相关文章
-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 ·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那些?
-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性质表现在哪些方面?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原则有哪些?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机关有哪些?
-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 ·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机关有哪些?
- ·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如何处罚?
- ·行政处罚的执行
-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意义
- ·税务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 ·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
-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
-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是否可以暂缓执
-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是否可暂缓行政
-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执行拘留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执行拘留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关于没收财物和查获违禁品的处理
- · 老外携带违禁品乘机机场受罚
- · 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