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
www.110.com 2010-07-20 16:56
一、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二、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 上一篇:公安部发布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 下一篇:违章罚款重复缴纳
相关文章
- ·什么是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执行拘留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执行拘留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不执行拘留
-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
-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场处罚
-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
-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 ·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那些?
-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将不执行拘留
- ·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治安处罚缘何不执行
- ·公安部发布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 ·治安案件当场处罚程序--治安案件办案程序
- ·治安管理处罚的其他程序有哪些
- ·对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