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
www.110.com 2010-09-15 14:23
对于侵犯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请求制止:
1鼻肭笮姓机关保护。
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碧崞鹈袷滤咚稀
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详见本章中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的解决”)。
【相关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0722]
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上一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下一篇: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相关文章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 ·中国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途径和方法
- ·企业名称权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
- ·软件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 ·软件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 ·北京宝马企业名称权受保护
- ·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既是商标侵权也是不正
-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
- ·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权限有
- ·法国原产地名称保护法
- ·杭州五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
- ·企业名称权的主体
- ·企业名称专用权辨析
-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
-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的核准及其有效期
最新文章
- · 企业名称权的主体
- · 企业名称专用权辨析
- ·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 ·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体系
- ·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的核
- · 企业名称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
- · 企业名称争议的处理
-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