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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本报讯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法院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28日,在全省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就学习贯彻《纲要》和《实施意见》进行专门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丕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纲要》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明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明确人民法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当注意处理好的“五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激励创新和鼓励运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大保护与适度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国际舆论与具体案件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公丕祥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既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得知识产权审判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落到实处。
    公丕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实施《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以破解司法难题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满足创新型建设和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需求的审判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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