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推进实施
www.110.com 2010-09-14 15:0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落实《纲要》提出的专项任务,认真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在提高中医药行业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方面,为指导中药企业、中医药研究机构等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能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中医药局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工作,目前,《指导意见》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中医药知识创新,中医药局与知识产权局共同开展了“中药发明专利审查标准研究”,该研究旨在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实践基础上,研究一套更加符合中药特点的中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标准,从而指导中药领域的科研人员充分利用专利制度有效保护中药领域的发明创造。此项研究工作填补了专利审查领域的一项空白,研究已初步形成了《中药发明专利审查标准》(初稿)。计划下半年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在《中药发明专利审查标准》的基础上,出版《中药发明专利申请指南》,服务于专利申请人。此外,还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完成了地方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在支撑专门制度建立的技术研究工作方面,中医药局从传统知识保护角度选取了道地药材、中药老字号企业和民族民间医药三个方面分别在河南焦作、上海和贵州黔东南自治州建立试点,探索适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特殊政策。
一是开展道地药材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选取河南省焦作地区开展试点,一方面在该地区推进运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地理标志来提高特定区域内道地药材的数量,增加道地药材应有的附加值。另一方面,指导试点单位将以传统步骤进行道地药材生产加工的技术进行整理规范,形成可操作的标准程序,在试点地区推广应用,初步建立道地药材传统知识保护的综合体系。
二是开展传统中药老字号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针对中药老字号企业的历史地位和发展现状,选取上海作为试点市,具体通过对上海市辖区内2-3家中药老字号生产企业在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保护思路、方法、手段等的运用,找出中药老字号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保护的切入点和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可行性路径。初步形成对老字号企业传统知识保护的方案和措施加以推广。
三是开展民族医药地区和民间医药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选取贵州省作为试点省,结合贵州省正在制定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工作,选择1-2个苗医苗药发展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探索民族和民间秘方转变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法和路径,促进出台民间秘方转变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积累我国保护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中知识产权的经验,初步形成对民族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方案。(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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