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手机媒体等移动互联网成重点治理领域
www.110.com 2010-09-14 15:09

  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联合宣布,正式启动“2010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近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一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网络传播的重点作品、重点网站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重点网站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监控,从源头上减少网络侵权盗版的发生。从作品类型上将音频视频、文学、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作为重点对象;从网站类型上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搜索、网上存储空间等技术服务的网站作为重点类型;同时,将手机媒体等移动互联网作为重点领域。

  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手机移动媒体和技术服务网站,将采取教育与打击相结合原则,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综合治理:一是加大对手机移动媒体和技术服务网站的主动监管,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现场检查提高其版权管理水平。二是严厉打击手机移动媒体领域侵权盗版行为,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三是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网络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继续推进《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宣言》活动,同时依托手机移动媒体领域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三大运营商,组织引导手机移动媒体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一些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通过变换服务器等方式逃避打击、反复侵权问题,有关负责人谈到,2010“剑网行动”对此类网站作出了具有针对性的部署:一是与公安部门加大合作,将这类反复侵权的网站作为刑事打击的对象,切实查处一批非法网站、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形成集中打击、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二是在版权、公安部门行政处罚或移送起诉后,将此类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再依据电信管理法规进行追加处罚,确保非法网站有效关闭、不再反复。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向黑名单网站再次提供接入、运营服务的电信运营机构追究其共同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打击。

  2010“剑网行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行动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努力在以下领域实现突破:一是进一步提高合法网站的版权保护水平,探索建立“先授权、后传播”的作品传播秩序。二是查处一批大要案,关闭一批侵权盗版网站,追究一批违法分子的刑事责任,有效遏制部分领域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快速蔓延势头。三是广泛动员并得到广大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组织的支持和协助,推动实现权利人和使用人平衡发展、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四是推动版权执法制度建设,推动《网络版权执法指导意见》的起草出台。五是通过专项行动集中练兵,进一步熟悉网络侵权盗版特点、进一步掌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版权利剑的重要职能。

  “这次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名称叫‘剑网行动’,表明了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的决心,要对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也进一步号召和动员广大权利人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到网络专项治理行动中来,不管是直接提供网络侵权盗版的线索,还是对发布的非法网站的黑名单进行社会监督,都将是我们继续开展网络专项行动、深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关键支持和不竭动力。”有关负责人最后说。(法制日报 朱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