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一次检察长联席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一次检察长联席会议纪要》,确定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交流和合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09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赋予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重大使命。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好我省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大局,省检察院和珠三角地区九市检察院确定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检察长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讨论加强九市检察机关协作与交流,努力为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治安良好、市场有序、政务廉洁、司法工作、生态安全的法治环境,促进《规划纲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本次会议是联系会议机制建立以来的第一次会议。
记者了解到,珠三角九市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合作机制:一是建立案件情况通报机制,特别是侵犯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二是建立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三是统一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法律适用,推动珠三角区域内适用基本一致的执法标准和刑事政策,构建一体化的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005-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35件1642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批捕442件88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捕123件253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批捕165件323人,侵犯著作权罪批捕39件73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批捕5件10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批捕61件102人。其中,珠三角九市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31件1456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7.5%和88.7%。
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要着力围绕中心,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更加自觉地为珠三角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服务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实现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双提升”,要进一步加强地区交流与合作,通过加强地区之间的业务交流,共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知识,促进各地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水平的不断提高。
广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佟缊出席了本次会议。(人民网 吴冰 林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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