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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增长方式”之四:知识产权打造农业核心
www.110.com 2010-09-14 15:13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生物技术研发取得了长足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到2009年底农业专利申请总量达到8.3997万件,已经授权的农业发明专利1.2475万件;农业部受理的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累计达6632件,授予品种权2984件;农业部受理公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244件,颁发了185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和发达国家比较还存在巨大的差距。”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 农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农业科技创新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产品品质满足多样化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应对国际农业竞争、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宋敏表示,在世界各国竞相抢占农业,特别是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激烈竞争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控制市场、获取生物遗传资源,从而维护经济、科技优势及增强竞争力的有力武器。自上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纷纷通过制定国家战略,统筹全国资源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加强动植物重要功能基因和生物技术产品开发,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而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意识不强,不少农业企事业单位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成果,农业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有的甚至靠仿造过日子,成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毒瘤”。      据介绍,我国农业市场主体弱小,研发投入有限,难以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育种创新向来都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目前我国注册登记的种子企业达8000多家,个体经销商多达10万余家,但总资产尚不及美国一家跨国种子公司。发达国家的种业公司一般将销售收入的10%以上用作科学研究,如美国孟山都公司近几年来把销售收入的12%用于科学研究,通过大量研发投资,建立遍及世界各国的研究和试验中心,利用世界范围内的优良种质资源和人才资源,研发培育新品种,从2000年至2009年在全球获得专利权达2.7398万件,已有8个转基因农作物的38个转化品系获准商业化。美国先锋种子公司在世界上有140多个研究和试验中心,地区性育种基地1000多个,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128个销售分公司。而我国种业前十强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平均比例仅为3.7%。      “目前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主要还依靠成本竞争,缺乏参与现代农业竞争所需要的核心知识产权。”宋敏表示,近年来,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申请总量增长迅速,但是玉米、水稻和小麦三大作物的申请量占80%以上,作为发达国家育种研发重点的花卉、蔬菜、水果和其他经济作物等领域的申请量仍然很少,并且96%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都集中在国内,国外申请量很少,更谈不上根据种子和农产品贸易需要,开展国际性的品种权布局。      和植物品种权的情况相似,我国农业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国内申请,以《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只有334件,仅占国内农业发明专利申请的1.2%。表明我国专利申请人对农业发明基本没有进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对于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农业竞争中,保障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功效难以充分发挥。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转化应用机制缺失。在广大农村由于不规范的市场运行环境加上受小规模分散的农业经营特性的影响,农业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现象尤其严重。   知识产权促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要提高我国农业核心竞争力,就要实现从资源耗竭型的农业增长方式向科技创新型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起着重要的作用。”宋敏表示,应该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转化率,增加农业知识产权数量,提高质量,促进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与农业科技、产业和贸易政策之间的协调,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宋敏表示,应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技术规范和评价体系;建立农业生物遗传资源权属管理办法,推进其与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衔接,完善来源披露和惠益分享制度。制定适合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农机补贴目录、化肥、农药等知识产权政策,强化其与科技、贸易政策的衔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以知识产权的获取、运用和保护为重点,建立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全程跟踪管理,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和扩散。建立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机制。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推动农业、地方经济发展。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对农业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效率。引导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扶持自律性社会组织发展。积极配合工商、司法等部门处理农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我国农业核心竞争力将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意义。”宋敏表示,发展创新型农业,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除了可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农业环境负荷,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外,还能有效维护我国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主权。要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是增加粮食产量的根本出路,激烈的农业国际竞争中,谁掌握了种子,谁就掌握了粮食供应的主动权。(中国知识产权报 胡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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