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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绝对新颖性”将成为授予专利权标
www.110.com 2010-09-14 15:19

  6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透露,在新《专利法》中,将进一步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标准。“过去我们强调相对新颖性,只要你具有相对新颖性就可以授予专利。”

  所谓相对新颖性,是在国内没有率先使用过,同时又没有在任何地方找到文献记载的创新成果,就算具有新颖性。张勤称,“这次修改《专利法》,我们就采取了绝对新颖性。”

  所谓绝对新颖性,就是在世界范围内没有率先使用,即使在中国没有人率先使用,但是在国外某一个专家已经使用该技术了,那么这个发明也没有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

  张勤说,在新的《专利法》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竞争过滥最终受损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听取了有关意见。之所以要规定三个代理人才能成立代理事务所,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专利代理质量,另一方面也避免给申请审查机关带来不必要的公共资源浪费。由于要保证专利申请质量,因此要限定一定的人数。新的《专利法》还增加了一些要求。比如,发明是基于遗传资源的,新的《专利法》草案规定必须公开来源。如果来自某一个明确的主体,那么根据分享的原则,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和相应的原始权力来源人有一个互利分享的原则。此外,也加大了对于侵权的惩罚力度。在新《专利法》草案中,侵权赔偿上限几乎翻了一倍。

  张勤坦言,目前我国的维权成本还比较高。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实需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比如我们要想办法减少侵权诉讼审理层级。我们现在有法律司法渠道和维权渠道,不同的渠道有相互衔接的问题。有人就说中国打起官司来要一层层地打,理论上讲可以打六七级,每一层打一年半载也不稀奇,那就一下要打六七年。而大家都想要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

  据悉,新《专利法》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广泛地征求意见,预计年内提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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