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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和《状况评估
www.110.com 2010-09-15 17:12

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和《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颁发时间  2005-3-31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颁布日期】2005.03.31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5.03.31
    【正文】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和《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第4号)
    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和《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0届会议于 2003年12月4日以第MEPC.111(50)号决议和第 MEPC.112(50)号决议分别通过了对《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简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I的修正案和配合其实施的《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
    按照公约规定的默认接受程序,上述修正案于2005年 4月5日生效。我国是《73/78防污公约》的缔约国,因此,上述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73/78防污公约》修正案和《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印发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
    2.《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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