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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政策遭执行难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导言:“看,今年的高温费涨了!”空调公交车司机陈师傅昨天告诉记者:上月底,单位给他们发了350元高温费,比去年多了30元,而他一位开普通车的同事,高温费拿到了500元。“和有些单位比不算高,可也不错了!”陈师傅和他的同事们对此相当知足。还没出梅就遭遇连续的高温天,让人们惦记,这高温费要不要发了?是不是涨了?记者昨天从市人保部门获悉,今年尚未出台新政策,还是按照之前江苏规定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同时,一般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掉。

  如此看来,陈师傅们领到的高温补贴其实并不够标准,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让他们觉得已经不错了。正如记者昨天的调查结果显示的:高温费是一如既往地至少520元,可真要实实在在地装进腰包,对锡城不少劳动者来说,也是一如既往地“难”。

  ◎调查

  高温费悬殊

  高温补贴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相关政策也对高温费早已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高温费概念还并非深入人心,高温费的高低几乎还是一种随机行为,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高温费的高低。

  由于缺乏强制性的统一规定,各个企事业单位之间的高温补贴费也差距悬殊。记者昨日对10多名来自各个工作岗位的人士进行了高温费调查。调查显示,他们中约有一半领到了或即将要领高温费,其中不乏“薪情”不错者,少的有50元、100元。某通信企业的员工江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他已经领到公司下发的第一笔夏季防护用品费500元,据说8月份还要发清凉饮料费500元,“今年比去年涨了一些,不过比起一些效益更好的企业,并不算多。”另一位在某大商场做厂方促销员的于小姐则抱怨,无论厂方还是商场都没有一点要给他们这类人员发高温补贴的意思。相比较企业,记者发现,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高温费总体水平要少。事业单位的吴小姐说,去年单位发了200元左右的高温费,今年到现在还没“响声”;而实行阳光工资后,目前公务员已经取消了高温费。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应对高温天气都作出了人性化措施,如每天下午供应绿豆汤、大麦茶、棒冰等。同时,每月80元―100元左右的高温补贴占了目前职场的主流。但这个数字并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些高温作业人员,如送水工、家政员、装修工、建筑工人、保安等体力劳动者,高温费反而最没有保障,在这群人里,拿到高温费的人可谓少之又少。甚至有不少人都不知道高温补贴为何物,还有很多人不得已接受了企业不发高温费的“惯例”。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还发现,同样是发高温费,有的单位按照3个月发,有的单位按照4个月发,还有的干脆笼统发一笔。此外,发的名目也是让人眼花缭乱:有降温费、有高温费、有清凉饮料费、有夏季防护用品费等等。

  ◎解释

  政策指导非“强制”

  高温费遭遇执行难,难就难在这一政策只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在一些私营企业,甚至可以说给劳动者支付高温费与否完全寄托在企业主的良心上,使得劳动者的刚性权益充满了莫名的道德风险。

  但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拿不到高温费,却也没去讨要说法?为什么这么多企业对高温费的规定置若罔闻,却也没受到处罚?记者带着这个疑问采访了市人保部门。

  据悉,尽管有条文明确规定,但从更多意义上来看,规定更明显的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参考和借鉴,由于该项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各个企业执行情况也参差不齐,公司的规模大小对高温费的实施有很大影响。

  到目前为止,高温费还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的劳动报酬内容,有点“锦上添花”意义的高温费更多的还是一种人性化管理的体现。但是,作为企业鼓励员工出好力、干好活的福利政策,高温费似乎也没必要通过国家强制手段来发放到员工手中。但要告诉企业的是,对很多人来说,高温补贴无非是一种物质上的鼓励与补偿,但企业拿出一笔高温的预算来激励员工,似乎远远比精神上的鼓励更来得直接些。

  ◎提醒

  拿不到高温费并非无计可施

  以往一直有职工反映,自己的单位从来不发高温费,可是又投诉无门。对此有关人士指出,高温费也不属于工资范畴,只能属于福利范畴,因此无法强制企业执行。企业不执行的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不受理此类举报投诉的,因为没有处罚的依据。但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前者可以请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将“高温福利”明明白白地写进合同内容,以后实施起来就有了依据。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将以文件为依据裁定企业补发高温费。

  同时要提醒企业,尽管文件没有规定这笔高温费是何时或以何种形式发放,但一般应在夏季发到职工手中,可以是每个月打进职工工资账户,也可以一次性直接发钱。各个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让职工实实在在享受到这项福利。此外,单位也不能以发了降温消暑食物为由拒绝发高温费,高温费应从工资渠道发放,即便发了饮料,高温费仍要发。同时,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高温补贴不应列入最低工资中。职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论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都应一视同仁予以保护。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办法,损害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伤亡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等。 商报记者/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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