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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被执行死刑 百姓放爆竹庆贺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内容摘要: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与以往不同,文万琴被直接送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而不是看守所,而文伽昊也被专人送到了法院。文强家属及其律师,均在重庆市高级法院发布消息后,才得知最高法院核准同意执行文强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法警用注射的方式,依法结束了文强的生命。

  最高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7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书下达。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最高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其后,文强被注射执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前得与亲人见面

  记者了解到,文强在被执行死刑前夕,得到与两名亲人会面的机会。7月6日晚6时,文强大姐文万琴接到专案组人员通知,称文强想见她,核实几个问题。昨日上午7时,专案组派车去接,文万琴提出带上文强儿子文伽昊,一同见面。对方答复,他们自有安排。

  与以往不同,文万琴被直接送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而不是看守所,而文伽昊也被专人送到了法院。

  据称,文强与亲人的最后一面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文强嘱咐文伽昊“要听话,要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并称“爸爸有罪”。之后,文万琴与文伽昊被送离法院。

  文强家属及其律师,均在重庆市高级法院发布消息后,才得知最高法院核准同意执行文强死刑。文强案二审代理律师、有最高法院工作经历的宣东认为,一般案件在最高法院复核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文强案完全是特事特办。”

  重庆拉横幅放鞭炮庆祝

  文强被执行死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广大市民自发来到市委市政府、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大门及公共场所拉横幅、燃鞭炮,盛赞“党中央英明”、“法律万岁”,网上也出现一片赞誉之声,表达了对打黑除恶的坚定支持、对党和政府的衷心拥护。

  在重庆市委门前,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重庆的一些公共场所也挂起横幅庆祝。现场群众告诉记者,文强被判处死刑,是民心所向、法治所归,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打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在华龙网“两江社区”,有网友发帖称:曾经在政法部门身居要职的文强,其不作为、乱作为,颠倒黑白、为非作歹的行径,实际上已经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文强今天的下场罪有应得。”新浪山东省青岛市网友yeheguxing发言:“为民除害,杀一儆百,继续查办,再接再厉。”浙江嘉兴网友jxjtyyp认为,文强被处死,是国家的进步,是人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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