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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执行《劳动合同法》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昨天下午,我区召开清理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对全区进行一次清理规范,对超出总量控制范围的人员,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区领导蒋冰风、管文新、周顺法、蔡云霞等出席。

  会议认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需要,也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政纪律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风、政风、深化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做好清理规范工作,蒋冰风在会上要求,各有关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做到领导上高度重视,清理上精心组织,规范上狠抓落实。区人事劳动(编制)部门负责对编制外合同用工总量控制、计划核准和监督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经费支出的控制;区监察部门负责对用工纪律进行监督。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努力抓工作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有序地进行。

  蒋冰风强调,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部分人员的利益调整,如处理不当,有可能会诱发不稳定因素,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必须严肃“三项纪律”即严肃政治组织、人事编制、政策法规纪律。同时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被清退人员也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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