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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经确认可执行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羊城晚报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荔法宣报道:“荔湾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日前挂牌成立,交通事故当事人签定调解书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活困难者可免交案件受理费。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交警的行政调解没有终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往往出现反悔。为促进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荔湾区法院和荔湾/芳村交警大队共同构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机制。

  司法确认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工作机制。

  司法确认受理费按每件收取50元,原则上由事故侵权方或责任大的一方负担,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各负担一半。当事人因生活困难,申请免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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